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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系统发布时间:2022-03-14 14:50

责令整改通知书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四川铂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处理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512001202100071)投诉过程中,审查认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公司)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一)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采购文件中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出具有“文件大小:设备在 H.265 编码格式,分辨率为2560*1920,帧率为 30 /s 情况下,录制 1 小时的视频文件应小于等于 3.3GB”检验项的《检验报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之规定。

2.采购文件中要求技术参数1-22条必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以《GA/T 947.2-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第2部分:执 仪和GA/T 947.4-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第 4 部分:数据接口》为检验依据的检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中无相关检测项及检测项结果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等,属于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之规定。

3.采购文件设置所投产品生产具有防爆认证且证书防爆认证等级不低于 EX ib B T4 Gb”作为评分标准,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二)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

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评分标准存在方案完整可行、有针对性操作性强每有一项内容简要或有缺陷的等未细化、量化的表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

请你单位(公司)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资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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