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5 19:52
各位专家: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2021年度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测试情况,我校拟对按规定请假、参加测试未合格的评审专家及申请人进行一次补充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二、测试地点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三、测试范围
《2021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手册》
四、报名方式
详见附件一
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9日
五、测试费用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要求,补充测试费每人50元,未缴费视为未报名。
六、确认方式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院将通过短信通知具体测试事项,包括测试时间、地点、场次,请注意查收。
七、相关说明
(一)本次测试采取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特制定以下防控措施:
1.请参加测试的人员测试前40分钟,配合工作人员检测并有序进入学校,进入学校必须佩戴口罩和出示天府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其余场次人员不得进入校内,不得在校门口聚集,如有违反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测试人员,测试当天需持本人测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评审专家有14天内省外旅居史的,需要在测试前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参加此次测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测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测试人员;
(2)12月11日及以后有西安市旅居史的测试人员;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测试人员;
(4)测试前22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测试人员;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测试人员;
(6)测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测试人员;
(7)测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测试人员。
5.请测试人员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随时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6.保持场内通风,开启侧门保持空气对流,严禁场内吸烟。
(三)请参加补测试的评审专家和申请人带好身份证件,保存好手机短信。
(四)为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测试秩序,请参加补充测试的评审专家和申请人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不要将车辆驶入考场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42217 028-84643002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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