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6-29 17:0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公告
各投标人(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我中心对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了清理,发现有滞留未清退现象。因此我中心拟对逾期保证金进行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清退范围和时限
请尚未清退保证金的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清理核实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并于2021年8月31日 之前联系我中心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 清退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原件(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或缴款的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见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外,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原件)或缴款的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见后)、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采购合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外,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以上资料核对属实后,采取向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申请、集中办理的方式退还上述两类滞留保证金(估计在2021年10月1日前可退还到位)。
投标人(供应商)申请清退保证金不限于此次集中办理,以后的清退仍参照此办法。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名称变更和开户许可变更退还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办理。凡涉及到公司名称和开户许可变更的,应额外提交申请变更和工商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方式。釆取资料邮寄或现场办理的方式办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邮编:6140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833-2402667
附件: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
2.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1.6.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