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3-03 16:05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集中清理核对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中心近期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清理,发现仍有少量的投标保证金因为各种原因未及时退还,长期滞留我中心。我中心决定再次公告,请广大投标人,凡自我中心成立以来,参与我中心组织的招标投标项目活动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我中心保证金账户(户名: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2494101040010778,开户行:农行四川省宜宾市分行营业部)的所有保证金再次进行集中清理退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果在此期限内仍不来核实、不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我中心将在期限结束后把滞留在该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封存,并按有关规定处置。如有不明情况,请在上班时间咨询(咨询联系人:陈女士、罗女士,咨询电话:0831—8089007)。
为了准确清理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认真逐笔清查核对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相关缴退情况,按以下《询证函》(样表)样式来函,确认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贵单位保证金余额。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询证函(样表)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3 日
附件
询证函
编号:
致 公司:
目前,本中心正在对本中心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理。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文件精神,应当询证本中心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请贵单位逐笔填列参与我中心招投标活动缴纳投标保证金记录数据到下表。贵单位在填好本函后请直接回寄至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交易受理科
邮编:644000 联系电话:0831—8086009 金额单位:元
发生日期 | 贵单位欠本中心 | 本中心欠贵单位 | 参与招投标项目 | 备注 |
(缴纳/退还时间) | (收到我中心退还保证金) | (缴纳保证金到我中心) | (具体项目) | 此表如不能逐一表述,请自行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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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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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表截止日期之前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并注明付款的情况,以便查对。
2.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有其它性质款项,也可参照此样表,逐一填写,来函核对。
发函单位: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