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3-10 14:33
各相关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中心于2020年起开展了保证金清退工作,但截止目前仍有少量保证金因部分供应商公司注销、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经办人更换、无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未及时退还,长期滞留在我中心保证金账户。我中心决定再次发布通告,请广大投标人,凡自我中心成立以来,参与我中心组织的招标投标项目活动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我中心保证金账户的所有保证金再次进行集中清理退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果在此期限内仍不来核实、不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我中心将在期限结束后把滞留在该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退投标保证金
中标(成交)供应商请提供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一份、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份、填写退领条一份(加盖公司鲜章)并快递或现场递交。
二、退履约保证金
对过去已在采购中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需提供保证金退还领条一份(加盖公司鲜章)、财政验收结算单 、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回执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份、填写退领条一份(加盖公司鲜章)并快递或现场递交。
三、退错交保证金
请按要求填写退领条一份(加盖公司鲜章)并快递或现场递交。
联系人: 唐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1-5698308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07室 (邮编:644600)
附件:1.保证金退领条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领 条
年 月 日
今领到 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 ) 号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此 据(此处应加盖公章) |
单位领导: 财务主管: 领款人(签名):
请延此裁剪
备注:1、请在领条的背面居中位置写上你公司的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邮寄地址: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3楼,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
3、联系人:唐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1-5698308;
4、 “0、1、2、3、4、5、6、7、8、9”大写分别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5、保证金大写金额遇到“0”时需填写“零”;括号里为项目编号;
6、 其中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为我中心单位签字,你公司无需填写;领款人签名为经办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