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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 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03 15:14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水平,强化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能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从20217月起组织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及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价对象

为提高检查质量,力求工作纵向深入,效果突出显著,本次检查评价对象由市财政局统一选取、统筹分配,随机确定检查评价项目,覆盖市、县二级

一是定向评价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评价小组对全市集中采购机构20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二是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按照采购方式、采购类别全覆盖方式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模块随机抽取监督评价项目,抽取项目范围包括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和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中集中采购机构抽取项目数10个,其余监督检查项目按采购金额、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抽取市本级、各县(区)各10个。

二、检查评价内容

(一)检查内容本次检查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监督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评价内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此次监督评价主要包括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等与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相关的内容。

(三)其他延伸内容。本次检查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内容,延伸检查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项目执行精度、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工程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等。

三、检查评价时间

此次检查评价时间从2021727日开始至202186 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

1.市财政局组建检查评价小组,检查评价小组应由市、县财政部门联合组成(涉及某县(区)采购活动监督检查,该县(区)抽调人员作为联络人员参加)。检查评价小组根据确定监督检查项目和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评价计划,明确进度,统一口径,突出重点。

2.各集中采购机构、被检查单位应根据本通知整理项目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集中采购机构、被检查单位应对2020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交检查评价小组,做好迎检准备。

(二)检查评价阶段(2021年)

1.现场检查评价要求。检查评价小组应于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前3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送达《财政监督通知书》,提前告知进场时间。现场检查评价应有不少于2名具备有效执法资格的人员,进场需向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且全程参加。

2.形成检查评价底稿。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将自查报告交检查评价小组。检查评价小组对被检查单位执业情况开展检查,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评价,形成《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打分表》,填写《2020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并交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签字盖章确认(需加盖骑缝章)。

3.开展双向互评。检查评价小组与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开展双向互评。财政局向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发放统一的《2020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反馈表》,由被检查单位、参加评价单位对各检查评价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三)进行处理处罚。

检查评价小组现场核查完成后,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填写《2020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 连同相关证据材料,按采购项目预算级次、所属行政区域,移交给对应监管的财政部门进行延伸检查。对应监管的财政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对政府采购领域恶意串通、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如发现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将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依法处理。

(四)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对检查评价结果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检查评价小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统筹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查评价工作。一是要完善工作底稿,并由被查单位盖章确认。二是要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保守商业秘密,保持客观公正。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结果,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项目,违法必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分析报告,并将处理处罚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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