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6-18 14:53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南充片区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申请人:
为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7〕6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1〕63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南充片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车辆类,家具用具类,医疗设备,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类,食品类,法律服务类,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境服务类、展览服务类、印刷和出版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物及陈列品等方面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且住所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南充市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请进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应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方法》(川财采〔2017〕62号)规定的征集条件。
三、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6月15日9:00-8月13日18:00
(二)申请流程:申请人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的“专家库管理系统”模块进行注册、如实填报信息,待网络培训、统一测试、市州初审后,经省财政厅复审、公示、终审入库(申请流程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四、注意事项
(一)注册填报注意事项
1. 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浅蓝底免冠照片;
2. 上传身份证须为有效身份证证件正反面;
3.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
4. 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条件的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须选择“单位推荐”并上传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加盖公章的推荐书。
5. 申报的拟评审品目须与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
6. 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在四川省内多地申请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二)其他:培训测试时间及其他流程相关要求待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南充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