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4 16:28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集中清理逾期未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于2020年起开展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清退,但截止目前仍有少量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因部分供应商公司注销、经办人更换、账户信息发生变更、账户填写错误、无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未及时退还,长期滞留在我中心保证金账户。现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宜公交易发〔2022〕1号)文件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再次对逾期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催告并集中清理退还。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请涉及的供应商主动与我中心联系,以便开展好清退工作。
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务必加盖公司鲜章):
1.退款申请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
2.该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转款银行回单;
5.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二)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务必加盖公司鲜章):
1.退款申请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
2.投标保证金转款银行回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二、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退还
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务必加盖公司鲜章):
1.退款申请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
2.该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
3.履约验收合格证明;
4.保证金转款银行回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三、供应商错缴保证金退还
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1.退款申请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
2.保证金转款银行回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四、超过催告限期的处理
未按本公告限期办理退还的,我中心将依法上缴财政处理。
五、退款资料递交方式
1.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指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南屏大道七号(江安市民中心)八楼办公室,邮编644200,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31-2620985);
2.可以将退款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2207410@qq.com,同时电话告知;
3.也可派员现场持退款资料来我中心当面办理(需持法人委托证明)。
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核对情况,务必于2022年3月10日前到我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我中心在收到以上资料核对属实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若公司名称或者开户行名称变更的请将相关变更资料一并提供。)
特此公告
附件: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2.承诺函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31-26209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