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3-31 10:09
会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德阳速达害虫防治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千佛街工农街道五组
被投诉人: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河东路与月海路交汇处航天大道五段 47 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9幢3层
德阳速达害虫防治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就“会理市农业农村局红火蚁监测与防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342520220000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3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2022年3月17日,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书面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3月18日,向代理机构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3月21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3月23日,本机关收到代理机构的投诉答复及市农业农村局的情况说明。
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 :磋商文件中第九章评审办法中的第三条综合评分部分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实力部分第二小条:“投标企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荣誉得8分,获得四川省农业厅颁发的五有五好服务组织荣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得 4 分,市州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得2分,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得1分(不重复计分,同时都具备的只取其中单一最高级荣誉作为得分依据)。本项最多得 8 分,不提供不得分”,代理公司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我公司现就此内容向会理市财政局进行投诉。
事实依据:评分办法规定:企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荣誉得8分,获得四川省农业厅颁发的五有五好服务组织荣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得 4 分,市州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得2分,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得1分(不重复计分,同时都具备的只取其中单一最高级荣誉作为得分依据) ,以上所有的荣誉证书或者奖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是不能作为加分条件的,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十条第四款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执行,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请求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职责权限,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开展调查取证、检验、检测、鉴定,重新进行编写评分办法。请求三:立即停止2022年3月18日10:00的磋商活动并重新编写评分办法进行磋商活动。
被投诉人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答复称:(一)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下属单位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为全国统防统治服务认证最权威最具公信力单位)。为进一步推动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和规模化作业,鼓励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不断创新发展,以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创建的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和协会会员单位为基础,面向全国开展的优秀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评选认定活动。该评选有严格的参评条件及评审程序,入选名单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在以往的作业中具备优先采用绿色防控措施,科学选择、轮换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病虫防控效果好、收费合理、信誉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未发生防治效果不达标、农药药害、人畜中毒等严重事件,能妥善处理服务纠纷和作业事故等能力。目前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已组织两批次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评选认定活动,共选出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556家,其中第一批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有300家,第二批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有256家。该评选活动由自主申报、县级主管部门筛选、省级农业农村厅推荐等程序组成,通过认定的均为植保领域内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优秀服务能力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该评选为全国范围不存在地域歧视,该评选也为目前行业内最权威最具公信力评选;(二)“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面向全省开展的优秀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评选认定活动。该评选活动由自主申报、县级筛选、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省级评定等程序组成,通过认定的均为植保领域内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优秀服务能力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目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已组织两批次“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评选认定活动,共选出全省“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59家,其中第一批“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组织有28家,第二批“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组织有31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红火蚁发生情况作出实际需求论证,为了做好红火蚁监测防控、群防联治工作,将入选“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或“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名单作为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加分项十分切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不存在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采购人市农业农村局答复称:“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为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委托,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其流程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植保部门推荐→省级植保机构初审→全国评审→结果公示→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共同颁发证书、牌匾。通过认证的均为植保领域内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优秀服务能力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目前第一批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有300家,第二批有256家。“四川省五有五好服务组织”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为壮大全省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于2020年及2021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认定工作,其流程为:省农业农村厅植保站将评定通知下发市(州)、县(市)→县级申报→市州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审核推荐→省植保站审定公示。目前全省第一批五有五好服务组织共24家,第二批五有五好服务组织共31家。《会理市农业农村局红火蚁监测与防控服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红火蚁统防统治服务,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会理市红火蚁发生和蔓延。红火蚁防控服务工作对供应商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为确保中标方能按时、按质、安全完成该项目,我单位对得到国家、省、州、县行业部门认可的业绩作为得分项。
审查查明:
2022年3月7日,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会理市农业农村局红火蚁监测与防控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项目:513425202200009)。
2022年3月9日,投诉人向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2年3月14日,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回复。投诉人于2022年3月17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涉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德阳速达害虫防治有限公司的《投诉书》;
3、本机关发出的《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投诉答复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及其回复;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涉案项目磋商文件的“第九章评审办法中的第三条综合评分部分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实力部分第二小条:“投标企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荣誉得8分,获得四川省农业厅颁发的五有五好服务组织荣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得 4 分,市州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得2分,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得1分(不重复计分,同时都具备的只取其中单一最高级荣誉作为得分依据)。本项最多得 8 分,不提供不得分”属于以特定行政区或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会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理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