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8 14:2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关于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公 告
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清理,发现有滞留未清退现象。凡缴存我中心的滞留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请各供应商于 2022年6月30日前及时列出滞留清单并持公司介绍信到我中心财务室进行核对,核对属实后将予以退还。逾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相关退还资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一、滞留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交至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中心在收到以上资料核对属实后10 个工作日内退还滞留投标保证金。
二、滞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复印件、履约验收资料及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交至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中心在收到以上资料核对属实后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滞留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1-5415796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413室 邮编:645154。
附件: 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
2.《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2022 年 1月17日
附件 1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样式)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投标时间)参加(填项目名称、编号),本公司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因(提供信息不明、成交),现申请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至我公司以下帐户中,请予以办理。
帐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时间:
注:1. 请如实注明属于“提供信息不明、成交”的情形。
2. 供应商可将相关资料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宜宾市政府
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831-5415796,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
四楼413室。
附件 2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样式)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贵中心交纳的(填项目名称、编号)履约保证金计 元(人民币大写: ),该项目已验收完毕,现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我公司以下帐户中,请予以办理。
公司开户名:
开户行全称: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手机):
用户(合同甲方)意见:
用户(合同甲方)公章
供应商:
时间:
注:1.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完毕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将缴
纳履约保证金回单复印件、采购单位的验收资料(加
盖采购人鲜章)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送达宜宾市
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可将相关资料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宜宾市政府
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831-5415796,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
四楼413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