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3-25 17:00
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清退各类逾期未退保证金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投标人):
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各类保证金管理及清退工作,且多次在网络媒体发布保证金清退公告,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滞留保证金没有供应商前来办理退还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再次对滞留的各类保证金进行清退,因年限较长,部分供应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无法取得联系,请各供应商认真清查核实,及时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再次进行公告,请各相关供应商(投标人)及时主动与我中心联系,以便开展好清退工作。
一、清退范围
主要包括已发布采购(招标)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固定价比选项目投标保证金。
二、清退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
各有关供应商(投标人)需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原件或《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报告》原件、合同复印件、收款收据、缴纳凭证原件、退款申请表和承诺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我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后按程序进行解退。
(二)政府投资工程固定价比选项目
各有关供应商(投标人)凭招标人解退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审原件)、已双备案的合同复印件(审原件)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审原件),收款收据、退款申请表和承诺书、缴款原始凭证复印件、缴款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经我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后按程序进行解退。
三、其他要求
(一)涉及企业名称变更或投标保证金转出银行账户变更的情况的,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交以下纸质资料:情况说明、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准予变更登记书复印件(变更名称情况)、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变更名称情况)、原银行账户销户回执复印件(开户行变更情况)、新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行、账号变更情况)。
(二)各供应商(投标人)需递交退款所涉及的纸质资料到我中心,待财务人员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授权投标保证金管理银行线下解退。
(三)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相关企业(或单位)公章。
四、办理方式
资料邮寄和现场办理均可。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4259716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2号(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
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保证金退款申请书
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参与了贵单位组织的招标编号: 号,招标项目: 项目,因 (退款原因),现申请贵单位将我公司缴纳的 (投标/履约/错缴)保证金 元(大写: )退回我公司账户。
特此申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用户(合同甲方)的意见和公章:
(盖章)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申请清退保证金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全面如实反映。
3.本次申请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情况;
4.本次申请退还保证金经过严格的财务账务核对,无谎报多报情况。
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利益追究法律责任。
(盖章)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