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7 15:29
广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切实规范采购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践行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附件: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广汉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要求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建立完善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 按照广财采监〔2021〕6号文件工作要求,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广财采监【2019】27号文精神,建立完善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厘清内部工作职责,强化归口部门统筹协调职能,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 | 1.制定完善内控制度 | 2021年6月30日 |
|
2.明确归口管理部门 | 2021年6月30日 | ||||
3.确定采购联络员 | 2021年6月30日 | ||||
2 |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 对照《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广财采监〔2020〕8号转发)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清理工作。 | 开展清理自查 | 2021年6月30日 | |
3 |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参考《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广财采监〔2020〕10号转发),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备案、公告发布等环节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主管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认真梳理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确保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开展清理自查 | 2021年6月30日 | |
4 | 规范保证金管理,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 | 认真清理本单位正在执行的政府采购合同,按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 开展清理自查 | 2021年6月30日 | |
取消投标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禁止收取或扣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 严格落实 | 2021年6月30日 | | ||
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收取保证金的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文件合同条款明确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严格落实 | 长期坚持 | |
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要求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5 | 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 | 鼓励采购人在代理协议中明确社会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或纸质采购文件,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鼓励采购人自行支付代理服务费。 | 严格落实 | 长期坚持 | |
6 | 强化履约验收管理 | 采购合同明确项目履约验收条件、时限、费用来源等,明确采购人逾期验收的违约责任。 | 严格落实 | 长期坚持 | |
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 | 严格落实 | 长期坚持 | | ||
7 | 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严格落实 | 长期坚持 | |
8 | 强化采购资金支付管理 | 对本单位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清理自查 | 2021年7月31日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 |
在项目采购文件合同条款中明确资金支付条件、时限,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鼓励支付预付款。 | 严格落实 | 长期坚持 | | ||
9 | 规范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 | 按照《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汉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广财采监〔2015〕24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告和备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清理自查 | 2021年7月31日 | |
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按时公告、备案采购合同。 | 理顺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 | 长期坚持 | | ||
10 | 规范采购人委托代理行为 | 规范采购人委托代理行为,促进社会代理机构公平竞争,提升代理服务水平。 | 集中采购项目必须依法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心) | 长期坚持 | |
分散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应当公平竞争选择 | 长期坚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