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7-29 09:52
为提升政府采购评审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拟续聘评审专家名单和检验复审不合格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6723367)。
附件:1.2021年度拟续聘评审专家名单
2.2021年度检验复审不合格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