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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川财采〔2020〕115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02 09:24


行政处理决定书

 

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厅在对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项目(第二包)(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1912238)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查明:

2019年12月5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二包: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新校区6人间学生公寓床……一、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三人位爬梯式公寓床

一、规格:L6000*W900*H2080(mm)(每套三个床位,三张床板、三张床垫、三套床下衣柜、书架、写字桌、两套爬梯、三套蚊帐杆)。

二、材质:1、材质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无虚焊、无焊渣,焊点光滑、美观,结实稳固,漆面不脱落,表面光滑无毛刺,无漏喷及留痕,具有耐腐蚀、防水抗老化等性能,钢床的结构要求:床厅与主柱外挂式连接后,每个连接处无需螺栓紧固,有锥度设计越用越紧固功能。

2、立柱:采用尺寸68mm×68mm(±3mm)高频焊接多边型棱型材管,管壁厚1.2mm

3、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68mm×68mm(±3mm)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弯头连接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立柱下端采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内塞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牢固实用,整体稳固美观。

4、床厅尺寸:前厅采用优质冷轧钢带经高频焊接而成且有两条内加强筋的中空材管材。外径尺寸为:35X89mm(±2mm),壁厚1.2mm。后厅采用72*32(±1mm),壁厚1.2mm外形美观,牢固。

5、床换:每位7根床换,采用20*30(±1mm*1.0mm高频焊接矩管,中间床换采用卡式连接。

6、安全护栏支架:床栏:采用25*25*1.2mm方管,高300mm。床头护栏:立柱采用50*30*1.2mm矩管连接,床头上端内嵌15mm厚颜色为残秋赤杨木色实木颗粒板,四周PVC封边,安全性符合要求。

7、爬梯:采用40*20*1.2mm椭圆管与25*25*1.2mm方管组合焊接而成,钢板一次冲压成型,配12颗发光颗粒的塑料踏板,踏板尺寸:330*90*15mm(±1mm),安全性符合要求。

8、链接方式:床立柱、床厅采用U型三点嵌入式卡扣链接(无螺丝连接),连接件采用厚度≥2.0mm冷轧钢板冲压成型,尺寸为190*65mm ,安全美观。

9、蚊帐杆:Ф16*1.0mm圆管焊接而成。

10、床板:采用厚度≥12mm环保多层板,床板长宽尺寸必须符合学生床的规格要求。

11、床垫:采用40mm棕垫,内层天然椰棕经消毒、烘干处理后,含水率含水率≤8%,表面衬优质45度海绵。外表层包优质提花棉布。含棉量达60%以上。

12、床下书桌、书柜及衣柜:书桌尺寸:L1115*W600*H750mm,桌面采用25mmE1级环保中纤板为基材,面贴0.7mm厚优质环保防火板,前端为鸭嘴边。桌下设抽屉及储物柜,尺寸:L400*W500*H725mm。书架单面尺寸L240*W600*H1700mm/双面L480*W600*H1700mm。衣柜上部尺寸:L600*W600*H500mm,下部尺寸:L600*W600*H1200mm,颜色为灰色垂纹,材质采用≥0.8mm一级冷轧钢板,经激光下料,数控冲床冲压,数控折弯一体成型,焊接,装配而成。柜体边框连续三道折弯、半圆边宽度为23.5mm,圆弧突出门面为8mm,左右侧边带一条2.45mm宽压制成型装饰凹槽,结构合理美观大方。拉手采用全铝合金拉手,锁具采用优塑料盒内嵌式旋转外挂锁,衣柜内配一根不锈钢挂衣杆。焊接采用数码电焊机及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确保工件的焊接强度及焊接平整光滑。

三、生产工艺

1、下料尺寸精确,保证产品结构的牢固性、合理性。

2、焊接:二氢化碳保护焊,镀铜焊丝,国标GB810-92,一级。

3、所有金属表面处理:经酸洗、除油、脱脂、清洗、磷化处理,确保表面不含油污及锈蚀;采用流水线喷涂无死角,优质粉末静电喷塑以及电子控温固化系统(200℃高温固化),工件受热均匀,塑粉附着力强,耐腐蚀、耐擦挂、防护性能良好,环保无污染,无毒、无副作用,使用时无异味,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害,漆膜厚度0.06mm,保证喷塑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床位

3660

见附图

2

公寓椅

一、规格:480L*380W*420/790Hmm

二、钢木结构,金属部份采用25*25*1.2mm方管,表面经除油、除锈、陶化、烘干后静电粉末喷涂处理,椅面、椅背采用15mm厚优质多层饰面板,作PVC封边处理。

3660

见附图

……第二包投标实物样品及小样清单如下:1、立柱上端PP材料弯头一个,必须提供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弯头(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2、立柱下端PP材料内塞一个,必须提供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内塞(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7、三人位爬梯式公寓床实物样品一套……”

“第七章 评标办法……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的“4.3.3综合评分明细表”显示: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2

技术36%

(主要评分因素)技术类评分因素

36

1、对照本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正偏离不扣分。

2、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4分,非“▲”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

必须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响应,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如提供的实物样品参数达不到本项目对应技术参数要求时,则以实物测量参数为准按评分标准评分。

3

样品

6%)技术类评分因素

6

1、凡是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样品评分项得分为0分:(1)少送样品的;(2)样品有投标人名称或图案的;

2、投标人提供样品具体分数分配如下:

A.管材应无裂缝、叠缝;

B.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C.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

D.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

E.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F.原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完全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存在以上缺陷的,则在6分的基础上,每有1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2019年12月26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成都湖城家具有限公司、成都汇鸿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递交投标文件响应,均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1名采购人代表和4名专家,采购人代表和2名技术专家对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审因素进行评分。经评审,成都汇鸿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华鑫凯美佳科技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胜源鑫钢木家具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019年12月27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宣布中标供应商为成都汇鸿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912月30日,成都湖城家具有限公司向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认为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分。2020年1月7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都湖城家具有限公司作出内采质复【2019】025号《质疑答复》,内容为:“现与采购人就你公司所提质疑正在核实情况,核实后将结果告知你公司。”2020年4月9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都湖城家具有限公司作出内采质复【2019】26号《质疑答复》,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

截至2020年817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另查明:

1、评标视频显示:2019年12月26日15时15分左右,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对招标文件“▲3、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68mm×68mm(±3mm)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弯头连接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立柱下端采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内塞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的规定中,投标人样品的颜色是否必须为浅蓝色意见不一致。后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规定中涉及的投标人样品的颜色须为浅蓝色。

19时27分左右,评标委员会汇总评标结果。19时41分左右,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束,未发现有评审错误情况。19时53分左右,评标委员会书写总分排名情况,第一名为成都华鑫凯美佳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名为成都汇鸿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三名为成都胜源鑫钢木家具有限公司。

19时57分左右,一名技术专家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称,最开始没看样品是因为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存在争议,讨论了很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遂询问具体情况。采购人代表和技术专家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释意见不一致的具体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该项目被投诉过,投诉的理由是认为浅蓝色的要求存在倾向性、歧视性。20时05分左右,技术专家表示,如果采购人愿意进行书面说明,可以根据说明内容对评审内容进行修改。

2、评标委员会汇总评标结果后,内江师范学院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分别出具《情况说明》,认为:招标文件第六章第37、41页关于“▲3、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68mm×68mm(±3mm)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弯头连接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立柱下端采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内塞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1、立柱上端PP材料弯头一个,必须提供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弯头(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2、立柱下端PP材料内塞一个,必须提供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内塞(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7、三人位爬梯式公寓床实物样品一套;”意即为投标人提供该样品时可提供其他颜色,但若投标人中标,则中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浅蓝色。

3、评标委员会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和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情况说明》,认为“▲3、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68mm×68mm(±3mm)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弯头连接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立柱下端采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内塞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规定中,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颜色可以不为浅蓝色,并据此对投标人的样品进行评分。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公告、评审材料、评审视频、结果公告、本厅《作出说明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回函及《情况说明》《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政府采购项目调查取证的回复》《关于省财政厅对学生公寓床项目电话问询的情况说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情况说明》、成都汇鸿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说明》等证据证明。

本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技术”的评分标准为:“对照本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正偏离不扣分。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4分,非‘▲’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概况”后附表格中,带“▲”参数6项,非“▲”参数12项,根据“技术”评审因素“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4分,非‘▲’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的评分标准,“技术”的总分=带“▲”参数6×4+非“▲”参数12项×2分,即48分,与招标文件设置的“技术”分值36分不能对应,属于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本项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委员会已经完成评标结果汇总的情况下,出具《情况说明》,对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说明,误导评审专家,违反前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在本项目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代理机构均未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可以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仅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修改评标结果,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不符合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有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前述违规行为,影响采购公正,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导致没有合格的供应商。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厅决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厅在财政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依法另行处理。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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