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3-10 13:04
武胜县财政局
评审专家违规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
当事人:魏瑞茹、游海霞
经查,当事人在“四川省武胜县烈面初级中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21000471,以下称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该事实有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询问笔录》、评审资料等材料为证。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特此通知。
武胜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