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办事指南
系统发布时间:2015-08-06 17:20
一、“办理时间”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6点;
二、“办理地点”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8号)第十条。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四、“联系电话”: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28-86662797
五、“申办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核准:
(一)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二)中国境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三)其他。
六、“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