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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办事指南

系统发布时间:2015-08-06 17:20

      一、“办理时间”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6点;

二、“办理地点”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68号)第十条。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四、“联系电话”: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28-86662797

五、“申办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核准:

(一)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二)中国境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三)其他。

六、“流程图”:

流程图: 可选过程: 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采购限制进口产品或其他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