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0-01-20 09:43
附件2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 (盖章) |
马尔康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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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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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 |
空军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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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联平 |
大邑县人民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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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国忠 |
成都市西区医院 |
主任医师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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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宇杰 |
核工业416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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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贵平 |
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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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
一、采购需求: 采购人根据医疗工作的需要,为提高医院软件及硬件建设、保障医疗安全、提高精神科领域的治疗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准备开展精神科电休克治疗项目,使药物无法有效治疗的疾患,如严重的抑郁症、有自杀倾向的、躁狂分裂患者得到有效迅速的治疗,需采购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1台。 二、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描述: 1、用途:适用于躁狂、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精神障碍、继发性精神障碍等症状的治疗; 2、输出功率:≥200J;输出电压:50—400V可调; 3、输出电流:900mA(Min-Max);频率:20-120Hz(Min-Max);脉冲宽度:0.3毫秒-2.0毫秒(Min-Max); 4、刺激持续时间:0.6秒-8.0秒;电荷:>1100毫库;患者阻抗范围:100Ω-5000Ω。 5、内部测试:检测脉冲宽度、频率、延时和能量; 6、保护:电极片短路或其他短路和开路时,提供保护; 7、具有视觉提示;听觉提示;液晶显示器,点触式屏幕,具备多种菜单供选择;LCD触摸屏(仪器本身自带)实时监测病人脑电、肌电、心电;四通道记录器和显示功能;输出能量用四个参数调节(电流、频率、脉冲宽度、持续时间); 8、系统菜单提供最少三个输出能量参数设定;具备安全自测功能,开机时可通过外接标准负载自动完成安全自检; 9、为保证治疗安全,刺激控制开关须具有防止误操作措施; 10、数据分析系统:治疗后能够给医生一个准确的评判结果ADEQ值。 三、进口设备优于同类国内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比较: 经市场调研,国内目前无同类产品,需要采购进口设备。 四、简述购买进口产品的理由: 综上所述,采购进口产品符合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国家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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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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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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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事 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陈健
电话:13408379648 传真:0837-2822029 财政部门联系人:潘万平 电话:1899044050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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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递交财政部门公示时,应一并提供电子文档;
2、此表仅适用未纳入统一论证审核范围的进口产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