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9-26 16:05
根据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我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以来全市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一、征集问题线索的范围
(一)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
3.采购人、供应商“先上车后补票”,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4.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
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二)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1.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
2.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5.政府采购供应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6.设置不合理、不平等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7.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强行介入、干预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相关责任主体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查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行为。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二、征集问题线索的时间
2021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
三、征集问题线索的渠道
举报邮箱:dyczjcgk@126.com
举报电话:0838-2515202
来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一段196号(德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四、相关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征集线索并非政府采购投诉渠道,相关参与主体如对正在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有投诉诉求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依法提出。
德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