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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全市集中采购机构 2020年度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7 17:13

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59《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4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组建监督评价小组市集中采购机构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次考核采取集中采购机构自查自评和现场监督评价的方式,分别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对随机抽取不少于5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集中采购机构法人地位、内控制度建立、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档案管理以及对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13项指标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表明,2020年,我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集中采购代理业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较好地组织完成了我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但在内控制度建立、采购程序执行、退还保证金方面存在个别问题,有待改进。经综合考核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巴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通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良好。

 

 

巴中市财政局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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