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10 09:05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842020000009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10 09:05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崇州市唐安东路225号,028-8238092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罗先生,028-6218528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龚先生,028-82380928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询价文件第三、四章)。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或网络发售,具体详见附件。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20-03-11 09:00到2020-03-13 16:30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或网络报名。
采购文件售价 300.00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具体详见附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20-03-16 10:00到2020-03-16 10: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20-03-16 10:00
开标时间 2020-03-16 10: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预算金额 593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采购2019年三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一批,现通过询价的方式遴选一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做为本项目执行单位。 二、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有机肥 40公斤/袋 ≥752吨 59.3万元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实施采购,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注:预算金额全部用于采购有机肥,以所报有机肥数量最多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投标数量=预算金额59.3万元/投标单价(元/吨),以吨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参数要求: 有机质(以干基计)/% ≥ 45;氮、磷、钾总和≥8%;水分/% ≤ 30;pH值 5.5—8.5;总砷(As)≤15mg/kg、总汞(Hg)≤2 mg/kg、总铅(Pb)≤50 mg/kg、总镉(Cd)≤3 mg/kg、总铬(Cr)≤150 mg/kg;执行标准:《NY525-2012》;包装规格:40公斤/袋。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 2、投标单位提供近2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公司无不良记录,具备供应肥料施用规模的相应赔偿能力的承诺(提供企业承诺函);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业主单位安排,将肥料送到安排地点。(提供企业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须协助乡镇、村组登记造册和分发肥料(提供企业承诺函); 5、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肥料的运输和下车费(提供企业承诺函); 6、供货时,采购人对购货产品进行抽检,送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承担(提供企业承诺函)。 7、提供样品(样品密封包装,并标注投标单位全称,作为验收标准)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将所有采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并发放到项目受益人,并具备收货手续及发放花名册。 2、支付方式: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3、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对肥料使用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应方案且确保方案如实进行(作出方案并提供承诺,承诺函自拟)。 注:本章所有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如未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采购2019年三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一批,现通过询价的方式遴选一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做为本项目执行单位。 二、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有机肥 40公斤/袋 ≥752吨 59.3万元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实施采购,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注:预算金额全部用于采购有机肥,以所报有机肥数量最多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投标数量=预算金额59.3万元/投标单价(元/吨),以吨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参数要求: 有机质(以干基计)/% ≥ 45;氮、磷、钾总和≥8%;水分/% ≤ 30;pH值 5.5—8.5;总砷(As)≤15mg/kg、总汞(Hg)≤2 mg/kg、总铅(Pb)≤50 mg/kg、总镉(Cd)≤3 mg/kg、总铬(Cr)≤150 mg/kg;执行标准:《NY525-2012》;包装规格:40公斤/袋。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 2、投标单位提供近2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公司无不良记录,具备供应肥料施用规模的相应赔偿能力的承诺(提供企业承诺函);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业主单位安排,将肥料送到安排地点。(提供企业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须协助乡镇、村组登记造册和分发肥料(提供企业承诺函); 5、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肥料的运输和下车费(提供企业承诺函); 6、供货时,采购人对购货产品进行抽检,送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承担(提供企业承诺函)。 7、提供样品(样品密封包装,并标注投标单位全称,作为验收标准)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将所有采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并发放到项目受益人,并具备收货手续及发放花名册。 2、支付方式: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3、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对肥料使用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应方案且确保方案如实进行(作出方案并提供承诺,承诺函自拟)。 注:本章所有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如未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593000.00元。2、采购计划表备案号:(2020)0015号。3、本采购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4、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028-8231388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13881851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81735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 肖毓13882110585;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81054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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