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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关于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5-10 16:13

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清理,发现有滞留未清退现象。凡缴存我中心的滞留未办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请各供应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及时列出滞留清单并持公司介绍到我中心财务室进行核对,核对属实后将予以退还。相关退还资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以便加快退还进度。

一、滞留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交至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中心在收到以上资料核对属实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滞留投标保证金。

二、滞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复印件、履约验收资料及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交至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中心收到以上资料核对属实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滞留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1-3323280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

邮编:644100

 

附件: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

2.《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样式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20215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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