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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通知

系统发布时间:2018-08-20 16:36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2018-2019年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采购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川办函2017208)的规定,结合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特制定《绵阳市市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经市财政局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1227

 

 

 

 

绵阳市市级2018-2019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川办函2017208号)的规定,结合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应采尽采。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集中采购项目,应当依法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科学设定采购需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加强通用类项目采购需求标准化研究;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应科学、细化、明晰,遵循节俭、实用原则,不得具有倾向性和歧视性。

()科学合理选择执行方式。采购人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30万元(含)以下的通用货物,鼓励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其他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性,依法、科学合理选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但符合非招标方式适用条件,选择非招标方式的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审批。

()落实政策功能。采购人应严格落实有关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推进公开透明。市政府采购中心配合市财政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逐步实现覆盖各类项目交易全流程的电子化采购,为采购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服务,节约采购时间,节省采购成本,规范采购执行活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

1、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不包括图形工作站)、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图形工作站)、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条码、地址、磁盘等专用打印机除外)、扫描仪(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计算机软件(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不包括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指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照像机及器材(指数字照相机和通用照相机及镜头)、碎纸机、乘用车(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客车(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含新能源汽车)、空调机[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机式空调。精密空调和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除外]、传真通信设备[指文件(图文)传真机]、普通电视设备(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指普通摄像机)、复印纸项目。

2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电子商城建立前,采购人可自行组织实施,电子商城建立后,应当采取商城直购;2万(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其中: 2万(含)以上30万(含)以下的项目,可采取网上竞价方式进行;30万(含)以下不采取网上竞价的项目及30万以上120万以下的项目依法选择采购方式;1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电动自行车、家具用具(指床、台桌、椅凳、沙发、柜、架、屏风等家具,厨卫用具及家具零配件除外)项目。

5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电子商城建立前,采购人可自行组织实施,电子商城建立后,应当采取商城直购;5万(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其中: 5万(含)以上30万(含)以下的项目,可采取网上竞价方式进行;5万(含)以上30万(含)以下不采取网上竞价的项目及30万以上120万以下的项目依法选择采购方式,1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信息系统集成(指以货物采购为主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电梯项目。

2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实施;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其中: 20万(含)以上30万(含)以下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及30万(含)以下的电梯项目,可采取网上竞价方式进行;20万(含)以上30万(含)以下不采取网上竞价的项目及30万以上120万以下的项目依法选择采购方式,1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服务类

1、信息系统集成(指以服务采购为主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指乘用车、客车租赁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法律服务(指法律诉讼和法律咨询服务)、审计服务(指向第三方机构购买的审计、绩效评价、检查、考核等服务)、印刷服务[指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2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实施;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其中: 20万以上120万以下的项目依法选择采购方式,1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物业管理服务(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办公场所及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维护、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等的管理服务)项目。

3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实施;3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其中: 30万以上120万以下的项目依法选择采购方式,120万(含)以上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执行要求

(一)加强内控管理。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依法采购意识,指定专门部门专职岗位,统筹协调本单位的采购活动,规范采购行为。

(二)严格预算约束。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预算科学合理确定采购实施计划,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品目采购项目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采购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规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主体责任。项目委托前,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四)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属性并按时申报。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对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应当按照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申报备案,不得集中申报备案而分类采购。同时,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时间,采购人应按照电子申报审批系统的要求进行填报。

(五)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采购人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落实履约验收主体责任。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会同市财政等部门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涉及民生项目、关注度高的项目的履约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和履约效果。

(六)助力采购服务提质增效。市政府采购中心坚持法定职能定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优化服务,建立健全服务指引、操作指南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不断提高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各县市区(园区)可按县级限额标准参照执行,或根据川办函(2017208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八)本方案自20181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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