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5 14:48
一、考核单位名称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结合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检查情况,对岗位设置、场所条件、内部监督、问题整改、政策执行、档案管理、服务效果等指标进行评价。
四、考核方法
采取现场监督评价与随机进行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0年度工作中,能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市场主体满意度较高。监督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的档案资料无履约验收报告、个别问题的整改不够及时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经过综合考核评价,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评价得分为94.5分,级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