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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系统发布时间:2018-06-27 16:27

资财采管〔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我县2017年度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供应商已通过招标确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期限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二、定点保险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
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联系人:李虹荟,联系电话:13908050639、8796721;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联系人:纪敏,联系电话:5611103、13990534006;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中分公司,联系人:郑华,联系电话:0832-5536336,13518495985;
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联系人:朱明,联系电话:0832-5611873、13990546025。
三、各定点供应商投标限价及服务承诺(详见附件2)
四、定点要求
各单位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时只能在定点保险公司办理。凡不按要求办理的,县、乡镇财政部门将拒绝支付保险费,并按相关法规对采购单位实施处罚。同时采购单位发现定点供应商存在违反投标限价、服务承诺等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及维权,财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附件:1.《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电子文档)
2.各定点供应商招标限价及服务承诺(电子文档)


                           资中县财政局
2017年1月15日

附件